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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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2页)

蚱蜢其实也是蝗虫的一种,可是这个种类林帆知道,不好吃,直接忽略不管。

林帆她们这个队比别人晚一些结束,中午随便吃个饭,然后马不停蹄的继续到田里劳作,这是林帆目前为止最艰难的劳动。张家屯比北里村大,地也多。

林帆坐着累了,改成弯腰割稻谷,肚子被压难受了,在换成坐着姿势。

后世人说,老板把男人当畜生用,女人当男人用。

林帆觉的这时候才是男女都跟牲畜一样干活,简直超过了人体的承受的极限。

时间短任务重,林帆都累的说不出话。孩子们在后边捡麦穗谷穗,林帆也不能捉蝗虫了。

把小背篓交给跟在她后面玩的张振华,告诉他什么样的蝗虫可以捉,拧掉翅膀放进背篓里,回去给他炸来吃。张振华不能捡麦穗什么的,那就干这个正好,不然田野里也是白白晒太阳。小家伙特别开心,一个劲的点点头,动作还挺灵敏。夏季刚好是“大剪斯”最肥美的时候,跳的不快,这种也是林帆最爱吃的蝗虫。

紧赶慢赶,天黑黑的才回到家。那些男人们还在半道上把最后的已收割好的粮食运回晒谷场,女人先回去做饭。

林帆拖着疲累的身躯给自己做饭,“振华啊,先回去洗漱干净,看你爸爸和爷爷,一会再过来,给你炸着吃。”

张振华点点头,他确实要先回去看看家里。

林帆开始给自己做晚饭,也不做复杂,摘几颗青菜和猪肝一起做个汤,玉米饼,挖出腐乳当配菜,就是她的一顿晚饭了。

休息差不多,点着油灯把今天的蝗虫从小背篓里倒出来。人毕竟年轻,身体习惯干活,吃过饭体力就恢复过来一半。

上午捉的那批没多少,林帆自己抽空捉的,回来就先用盐水腌制着,这会跟下午张振华捉到的一起都当陶盆里清洗。

种类还不少,林帆扒拉看看,有中华稻蝗,大剪斯,蹬倒山,棉蝗,纺织娘,大赤翅蝗,东亚飞蝗。其中蹈蝗和大剪斯最多,因为刚好是它们的成熟期。

掐一点尾巴尖,往外扯出脏的肠子,头部也往外扯断,也牵出胃部丢掉。如果翅膀还有残余的也拔掉干净,一只蝗虫就处理干净了,只剩下身体和里面满满的脂肪,也就是蛋白质。

当然也有人直接把翅膀掐掉,然后就整个放油锅里炸,但是林帆习惯把肠子也拉出来丢掉。

小东西,个子特别小,处理起来也花时间,好在熟练也很快。

这东西不一定用油就可以做得好吃,放一点点水到铁锅里,放盐多一点,倒进去,温度慢慢让它变红黄色,水分慢慢蒸干,盐分留下来,变成了黄白的细沫。接着不断翻抄到盐巴颗粒裹住蝗虫,变得干脆就可以了。这就是盐炒蝗虫味。

可是林帆决定还是用点油炒炸,这样更美味。

林帆想了想,放点干辣椒,林帆最近很爱吃辣椒,天气热林帆都控制着,免得上火了。

林帆还没有开始装盘张振华已经换了一件干净的衣服,那衣服有些短,下手臂都露出一小截。

“吃过饭了吗?”

张振华点点头。

这个从小在城里出生,却只过几年好日子的孩子,还没有多少记忆就来农村了,所以没有个别城里人那样不敢吃昆虫。他只觉得那锅里飘出的味道好香好香,香得口里不断分泌出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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