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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中 弱肉强食才是自然法则吗(第1页)

我要是现在40岁多好,再过几年就可以病退了,这整的还有13年要熬,漫长啊!

今天看到一句话说90%的女性小的时候都遭遇过性骚扰。

有些变态真的应该乱刀砍死。有些变态真的就对十几岁的小姑娘很感兴趣。

我真的觉得活到三十多舒服多了!

我爹有段时间受我妈的气光想打我撒气(我觉得他脑子不正常,我小时候我爹没打过我。)

然后有一天他蒙着我的头打我了,我恼了,我拎着拐杖出去敲他了,我说你以后再打我,我就趁你不注意打回来。然后他就不敢打我了,因为虽然我打不过他,但是他也有疼的风险。

真就是欺软怕硬。

也许我接受不了的是人性本就复杂,人类也有参差。其实人类也不过是地球上昙花一现的动物而已。

我确实不适合当人,或者说我确实不适合这个社会。

我对自己的评价是:敏感又孤僻。

我对刚认识的人其实还愿意装一装,收起自己的奇怪,装作很正常很有亲和力的样子。

表面上只要我想我可以很快和我想成为朋友的人成为朋友,但是吧,我其实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没有攻击性。

我弱嘛?确实弱,其实比大部分的人都弱。欺负死我我一般也没什么话。

但忍无可忍的时候除外。

我觉得很重要的人除外。我的包容与不计较其实是会积攒的。我不会包容别人,只会容忍,但我本身又装不下太多的委屈,所以积攒到一定量就会爆发。这个时候爆发的我会被当作一个古怪的人。

我确实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因为我确实拥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而这个世界别人进不来。因为这个精神世界是不合群的,是异于常人的。我觉得就是偏执较真孤僻高敏这些所有的性格组合在一起才形成的我。

这些性格成就了我,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才让我想要逃进书里。也就是真正热爱看书的人其实多多少少有些不合群的。

书是不合群的避难所。

所以我们领导想要让我培养学生爱读书的习惯的时候我觉得这是扯淡。因为他们并没有我的孤僻,并不需要像我一样逃进书里。

我能成为一个合群的人吗?可以,只要我不发疯也不发癫,表演好我人尽可欺的小白兔形象,但我喜欢这样的我吗?我不喜欢,谁喜欢被欺负啊!人就是这么奇怪,不喜欢被欺负只喜欢欺负人。

我弱是因为我真的武力值太弱了,因为弱,所以老是被问路,我很烦,我很烦陌生人给我说话。其实不想理。

我确实经历过大学的时候跟人指路差点被骗的经历,没有被骗钱是因为我真的穷。那会儿确实单纯。

也很讨厌别人看我好说话就要给我换座位,对这些我都很烦。

因为太多了!

哦!我还经历过在空城火车站被人抢过行李箱,死活要拉我上车。那个人就死活不还我行李箱,真的,都想大叫了!

我觉得看起来好欺负这点真的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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