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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代餐粉最开始是由米国硅谷的程序员,为了减少吃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发明的。后来才慢慢被爱美人士用到了减肥上,不过效果一般。)
对于余烩积极维护夫妻恩爱的举动,吕帼自然欢喜。那无论余烩做什么,她都喜欢。
余炆年纪轻轻能成为吕帼的助手,也是个内卷狂人,对口腹之欲并不在乎。而且作为宠弟狂魔,余烩做什么他都爱吃。
余家父母本就宠爱小儿子。小儿子还娶到了厉害的女干部,就更宠了。再加上他们年纪大了,味觉有所退化,对吃的也不挑剔。自然觉得余烩做什么都好吃。
余烩的姐姐余灵,比两个双胞胎弟弟大很多,有一种长姐如母的慈爱。因为护弟滤镜,对余烩做的东西全都喜欢。
而余烩更是对他做的菜有滤镜,加上他可能天生对味道不敏感。总之,只要是亲手做的,他总能找到自认为好吃的地方。
这种明明做饭水平不咋的,但所有人都对他的手艺赞不绝口,令余烩有了非常错误的认知!
在余烩心里,他就是无师自通的绝世神厨!
甚至,当他知道了电视里某个厉害的菜名时,既不查菜谱也不问人,只凭借作为诗人的灵感,靠菜名复刻菜肴!
听说“珍珠翡翠白玉汤”,为了复刻翡翠的翠绿,他直接讲生菜泡在热牛奶里。
听闻“乌云托月”,为了呈现出画面,他一大锅热水煮一个巨大的鸵鸟蛋,再撒满紫菜。
听到“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为了保留“手”的形状,他将一整只大猪蹄不剁,直接和一大锅头发似的发菜煮汤。
听见“蚂蚁上树”,他把肉末炒得黢黑,还要在盘子里立个大树枝充当树。
对口腹之欲没追求的吕帼和余家人,对余烩的奇思妙想称赞有加,觉得这是为生活增添仪式感和趣味性!
但苦了作为吕帼和余烩孩子的原主!
从小由余烩照顾,顿顿吃他煮的饭菜的原主,虽然是小孩子,没吃过多少好东西,但在食堂、下馆子或走亲戚时,还是能吃到一些美味的。
这让原主对余烩做的饭菜有些许抵触。
但被捧习惯的余烩,早已觉得自己是五千年难得一见的神厨,只当原主是山猪儿吃不来细糠!
经常教育原主,“你小孩子家家的,不能挑食。要多吃点爸爸做的健康美食,才会长高长壮。
乖儿子,我跟你说,你能天天吃到爸爸煮的美味,简直是天底下最最最幸福的小孩!”
小时候的原主追求真理,还会抗争,“爸爸,可我觉得学校门口那些小吃摊做的,比你做的好看又好吃,闻起来可太香了!爸爸给我买点吧,我好想吃啊!”
余烩吓唬小孩道,“乖儿子,那些都是垃圾食品,脏死了,不能吃的!你想想千与某寻里的爸妈,是不是就因为吃了太多垃圾食品变成笨猪、大猪的!”
年纪小容易被忽悠的原主,仔细回想了一下,忍不住打了个激灵,郁闷道,“呃呃呃……那好的吧。”
余烩摸了摸原主的脑袋,又给他碗里夹了一些看不出食材的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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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原主长大了一点,要开始在学校食堂吃饭了。
第一次吃学校食堂,还有点担心邻家哥哥姐姐都吐槽难吃的食堂饭菜。
没想到,吃到后惊为天人!
原主把自己大腿都掐青了,才勉强控制住没泪流满面,但也控制不住地像个饥饿的小火车一样狂吃狂吃!
回家后,原主兴奋地跟余烩炫耀,“爸爸爸爸,我今天吃到了超级好吃的食堂饭菜,明天我带你一起去吃,你也学着做给我吃吧!”
余烩双眼微眯,语气危险道,“乖宝,你是觉得爸爸做的饭菜不可口吗?”
原主虽然还是个小朋友,但也知道爸爸在家里的受宠地位,不好惹的!
连忙哄道,“爸爸,没有啦,我只是吃到了好吃的东西,想要和亲爱的爸爸一起分享。”
虽然要赶紧让余烩消气,但原主做不到说谎,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夸道,“爸爸你相信我,在我心里,爸爸做的东西是最有家的味道的!”
余烩勉强原谅了原主姑且算是嘴瓢的错误。
但第二天,偷偷贿赂了门卫,溜进学校食堂,点好了菜等原主一起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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