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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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3页)

阿离一定不知道,前世他遇刺的那一晚,是他有生以来最满足的一日。

当刺客出现在东宫时,他其实就已经猜到,是明王派来的人。

一直以来跟他扮演兄弟情深的大皇兄,终究厌烦了,想要除掉他,那时他也不过十多岁,到底年幼,想法也天真。他虽然知道大皇兄想要拿他做垫脚石,登上那个位子,但是仍存有一丝幻想,以为他们之间尚存一丝兄弟情分,大皇兄不至于要他的命。

到底还是让他失望了。

他不知道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在他面前阿谀奉承的宫人,转过头在背地里耻笑他;怯懦胆小的宫婢,背地里往他的茶水里下毒;一只毛茸茸的小小的番狗,也被人种了毒疮来接近他。就连他的母后,人人以为软弱良善的皇后,也毒杀了一直要好的姐妹。

如今跟他兄友弟恭十多年的兄弟,想杀他,似乎并不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因为早已习惯了虚伪,所以应该顺理成章地接受信任的人想杀害自己。

残酷却真实的生存法则。

这件事,将他对人性最后的一丝信任,给击碎了。

直到那个小太监出现,他出现得那样突兀,却又理所当然。

夜色深沉,他几乎没有注意到,殿内有一个低眉顺眼侍茶的内侍,也许他注意到了,但并不在意,一直到他蓦然出现,挡在自己身前,利剑穿透他的胸膛,鲜红的血液顺着泛着寒光的剑峰滴落在地,顾琛听到自己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眼神要那样惊慌,虽然只有一刹那,但他看得很清楚,这个身份低微的小小内侍,不希望他死。

他问:“你想要什么。”

小内侍一身蓝衫已被鲜血浸透,眼神涣散,道:“请殿下为宋离收尸。”

收尸……真是奇怪,怎么会有人提这种要求。

人若是死了,尸体如何处置真的重要么,他不想要一具尸体,他只想要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想要再一次看到那个眼神,那个让他觉得,原来自己很重要的眼神,不是因为他是太子,仅仅是因为“顾琛”这个人。

顾琛不知道,或者连宋离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拼尽全力喊出的那一句话,与“收尸”无关,他仅仅是,想再一次地,在这个高高在上的殿下面前,念出自己的名字。

宋离。

对于一无所有的他而言,最珍惜的便是“宋离”这个名字,因为曾经有个男孩,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并要他牢牢记住。

之后的事,顾琛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那一日,宋离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便像中毒一般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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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

安氏送来一盅燕窝粥,笑得极温婉:“老爷,可乏了?妾身熬了些补品,老爷尝尝可好。”

叶岩柏轻咳一声,握住她的手,问:“夫人,你这是想要了?”

安氏拍开他的手,嗔怪道:“老爷莫要说浑话,快喝粥。”

叶丞相只好亲自盛了一碗,慢悠悠地吃,等着妻子发话。

安氏犹豫片刻,终于道:“其实妾身今日回安府,见到了灵薇侄女,这姑娘这几年出落得越发水灵了,相貌出众不说,性子又乖巧伶俐,问了嫂嫂,说是还没许人家,也不知谁家有这个福气。”

说完就这么看着叶岩柏。

叶岩柏把这碗粥用完,捋了下胡须,道:“夫人的意思,为夫明白,只是晖儿一贯是有主见的,便是我们觉得好,他不愿意,也是无用的。”

“晖儿的主见?”安氏道:“他的主见就是不近女色,做个清心寡欲的假和尚。前次我听堂嫂的劝说,想到一个主意,找了个风尘女子给他通人事,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姑娘一丝不挂贴在他怀里,他竟是眼都不眨,就给人推开了。”

穿书后我在恋综当作精  穿成魔镜,全知全能  听说你想攻略我[重生]  东宫甜宠日常(穿越)  王牌重生之盛宠狂妻  怪物见了我都瑟瑟发抖  大唐遗民  宫女为后  美食在民国  攻略白月光  游戏NPC穿成恋综雄虫后  恋爱观察日志  成为众人的白月光!  我靠传播非遗爆红全宇宙  我是炮灰呀[快穿]  超能经纪人爆红了  天道劝我当甜O[星际]  六零之娇养美人  征服天国之曙光时代  身为路人NPC的我要教5T5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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