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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豫州。
一个男子走出了农庄,农庄的守卫对着那男子大声地打招呼:“蒲之高,记得回来的时候带一壶酒。”
那被称作蒲之高的男子大声地答应,又提醒道:“当班的时候万万不能喝酒!”守卫笑着挥手:“知道。”
集体农庄中包吃包住,只要努力工作就能吃饱饭,而且十天就有肉吃,但是却不提供酒水,想要喝酒的人只能去城中购买。
蒲之高是从荆州来豫州的精锐农庄士卒之一,每日上午干农活,下午军事训练,每十日有一次休息。蒲之高在休息日经常出门去买些农庄内不提供的东西,替人带酒水糕饼衣服等等那是常有的事情。
蒲之高一路进了城里,径直进了一个小宅子。
“哥。”宅子里的女子欢喜地叫着。
蒲之高微笑点头。这个女子并不是他的亲妹妹,只是从小叫他哥,叫习惯了。他柔声问道:“冲儿的身体好些了吗?”
那女子笑着道:“吃了药之后好多了。”蒲之高随手拿起柴刀开始砍柴,那女子笑眯眯地看着,柔情万种。
那女子是蒲之高小时候的邻居,因为家里穷,被爹娘卖给了别人当媳妇,远嫁豫州,不想夫家福薄,一次时疾之后全家尽数染病而逝,只留下那女子和儿子“冲儿”相依为命。这一个弱女子和一个孩子的时日就有些艰难了,若不是夫家有一个小小的杂货铺,这孤儿寡母只怕早就死了。
蒲之高一边砍柴,一边低声道:“过些时日,这豫州定然要全面执行农庄制,你和冲儿都会进农庄,至少衣食不愁。”
那女子缓缓点头,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一个孩子进农庄其实是好事,而且有蒲之高照顾,这农庄的日子定然会安稳很多。
蒲之高见那女子没有反对,心中反而有些失落。他还没有成亲,在远离荆州的地方遇到了青梅竹马的妹子成了寡妇,心中立刻就存了一些心思,想着若是彼此不嫌弃,不妨成亲,也好有个照应,这才屡屡到那女子家中做活。他想要开口提亲,但是却有些张不开嘴。
蒲之高是农庄的士卒,在农庄的普通社员眼中算是半个官老爷,每日只干半日的农活,还有假日,但蒲之高很清楚他在荆州乃至胡问静的体制之中只是最底层的普通士卒,只有当了管事才算与“官”稍微沾些边。一个小小的士卒能够娶她,能够养活她吗?蒲之高是农庄精锐士卒,但他是坚定的传统派,男子养家,女子相夫教子是他从小就认为真理的东西,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妻子在农庄干活,尤其是自己的妻子很有可能需要比他做更重更多的活计。他一日只要干半日的农活,他的妻子却要做全天的农活呢。
蒲之高也担忧身份的差距。他不在意那女子是寡妇,还带着一个孩子。他长得丑,家里穷,从小家里就教育他只要有个老婆就该偷笑了,什么寡妇不寡妇统统不要在意。蒲之高一点不嫌弃那女子是寡妇,也不嫌弃她有孩子。但是,他很在意那女子的前夫的家境。虽然只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杂货铺,虽然只要城里贯彻农庄制,这女子就会被安排进了集体农庄,小小的杂货铺就会关门大吉。但那女子的前夫终究给她留下了一个杂货铺啊!
蒲之高家是彻底的穷人,有个杂货铺在他的眼中已经是有钱人了。那女子有杂货铺,是个有钱人家的贵妇,他有什么?集体农庄有吃有喝有住,就是没有钱,他一个月只有一百文工钱而已。以前他很高兴有一百文工钱,比那些农庄的社员多得多了,而且是不需要考虑吃喝拉撒的纯收入啊,比他种地收入多了好多呢。可是现在蒲之高只有不满,对自己的不满,对集体农庄的不满。
一个月一百文钱怎么娶媳妇?难道以为双减之后就有钱娶媳妇了?这点钱养活自己都难,娶p个媳妇!
蒲之高心中更有些惶恐,身为农庄精锐士卒,他很清楚世道不靖,随时可能打仗,他若是不小心残废或者死了呢?蒲之高有资格在打仗的时候分到一套纸甲,但是纸甲就能挡住刀剑了?蒲之高对此毫无把握,他的脸上没有纸甲,脸上挨了一刀一样会死。他要是死了,那女子是不是要做第二次寡妇?人死之后一了百了,蒲之高管不了那女子是不是会成为第二次寡妇,可是他很想知道那女子会在他死后怎么评价他?只怕那女子看着他留下的一两千文钱,愤怒又哀伤地哭泣:“我怎么这么命苦……嫁了这么一个穷鬼。”或者看着天空想着第一任丈夫留下了一个杂货铺和一大堆银子,第二任丈夫只留下了一两千文钱,这日子真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蒲之高不怕死,但是无法接受被那女子的前夫比了下去。
所以,蒲之高一直没有对那女子提亲。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蒲之高干完了活计,又看了一眼染了一些风寒,老是咳嗽的冲儿,离开了那个小宅院,心中唯有一片茫然。老天爷让他在远离荆州千里之外的地方遇到了青梅竹马的她,那定然是要送他一段姻缘了。但他怎么都没有胆子去拿起那一段姻缘。
蒲之高努力挤出微笑,去城里买了各个受托购买的物品,磨磨蹭蹭地向集体农庄走。他需要钱,有钱他就敢娶那女子了,可是他没有,而且可以预见的未来之内都不会有。蒲之高的心中充满了愤怒,早知道就去其他人的地盘当兵了,至少军饷比集体农庄的钱多得多。
一个男子快步经过蒲之高的身边,低声道:“想要赚钱就跟我来。”然后大步向前。
蒲之高心中很是警惕,陌生人的言语也能信?但他听到“赚钱”二字就觉得心跳得厉害,情不自禁地跟了过去。
某个角落中,那男子冷冷地道:“我知道你需要钱,想要娶个寡妇可不容易,你比她家穷多了,你若是娶她就是吃软饭。”
蒲之高心中一颤,一个隐藏在心灵深处不敢提及的担忧被那陌生男子赤(裸)裸地揭开了。他没有那女子有钱,若是娶了那女子,他就是吃软饭的!他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吃软饭了?
那男子盯着蒲之高,淡淡地道:“一百两银子,我要一件胡问静的诅咒铠甲。”
蒲之高被庞大无比的一百两银子击溃了,有了这笔钱他就比一个小小的杂货铺有钱多了。他就能够堂堂正正地娶她,堂堂正正地超越她的前夫,堂堂正正地把冲儿的姓改成蒲。
“可是,这是背叛胡刺史……”蒲之高颤抖着道。
那陌生男子冷冷地道:“胡刺史管你娶妻生子吗?”蒲之高张大了嘴,说不出话。
十几日后,蒲之高又一次见到了那男子,低声道:“我没有办法把铠甲偷出来,铠甲只在作战的时候才拿出来,打完仗就会收回去的。”他唯恐那男子不信,补充道:“任何人都偷不出来的。”
那男子知道蒲之高没有说谎,他取出一锭二两的银子,在手里摇晃着,淡淡地道:“那诅咒铠甲是什么材料做的?”
蒲之高盯着那二两银子,摇头道:“五两!”他知道那诅咒铠甲是什么做的,他穿过很多次了,绝不会搞错。
“成交。”
……
另一个城池之中,一个男子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道:“草民叩见东海王殿下的使者。”
另一个男子不屑地看着地上的男子,冷冷地道:“说,那诅咒铠甲是怎么回事?”
那男子用力地磕头,心中没有一丝背叛胡问静的感觉,胡问静不过是刺史老爷,司马越是东海王!东海王比刺史老爷大多了,而且是皇族,身上带着龙气的皇族,能够为皇族效力怎么都比为刺史效力要光耀门楣光宗耀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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